广西局深化光缆传输网“收支分立”模式(2008-4-17 10:39)

近日,广西广电局修订印发《自治区广播电视光缆传输网络建设维护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办法》强调,自治区广播电视光缆传输网络建设维护费是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广播电视光缆传输网络建设维护的政策性扶持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得侵占和挪用。

《办法》规定了纳入自治区、市、县、乡、村的传输管理体系的网络范围,由广西广电局授权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公司,负责光缆传输网络建设维护经费的收缴、使用及管理。要求公司成立广播电视光缆传输网络建设维护经费管理小组,按照年初核定、年终审计的程序进行合理、规范的使用和管理,并明确了建设维护经费使用范围。同时要求设立自治区广播电视光缆传输网络建设维护经费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办法》同时对申领程序、年报制度、监督惩治制度进行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