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每百人手机拥有量达130部(2008-9-11 7:41)

昨天下午,为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增强深圳市立法工作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了《深圳经济特区无线电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并广开大门,就《条例(草案)》中涉及的无线电站址资源的规划与共享问题、无线电产业的发展与市场监管问题、公共频率的使用与管理问题等三个争议较大的问题,听取代表不同利益群体的陈述人进行辩论。

- 辩论点一:无线电站址资源要不要共享?

【背景】据统计,目前我市移动电话用户量已超过1800万部,平均每百人拥有量达到了130%左右,居全国前列,已经达到国际发达国家的水平。作为支撑移动手机用户的无线电发射站台的设置,如果各大运营商各自为政规划网络布局,势必导致基站的重复建设和资源的浪费,也会影响城市的景观。作为公共资源,移动、电信、联通等三家运营商的无线电站址资源是否可以共享?无线电站址资源是由政府强制性共享,还是指导性共享?

【正方观点】“应在政府指导下实现站址资源的共享。”中国移动广东深圳分公司代表黄智瀛认为,这几年来,正是在政府指导下,移动方面和几个运营商在高交会馆、市民中心等方面都有成功的共享合作尝试。“站址资源共享既要有政府指导,也要符合市场规律。”中国电信代表方雁晗的观点得到了不少人的赞同。

【反方观点】深圳律师协会律师代表林燕青则认为,对现有的无线电台站址的使用共享问题,只能由企业之间根据市场经济的原则,通过商业运作、平等协商的方式去解决,政府不应过多干预。

- 辩论点二:对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环节实行特殊管理?

【背景】据介绍,深圳市无线电发射设备的销售量占据了国内很大的市场份额。但有关部门调研发现,目前市场上高端产品与低端产品、优质产品与劣质产品鱼龙混杂、良莠不齐,屡有非法生产、销售未经国家型号核准产品、不符合国家无线电频率的产品现象发生。主管部门是否应当对无线电发射设备的销售环节实行特殊管理?

【正方观点】“销售环节监管不严是导致违法使用无线电设备的源头。”深圳律师协会律师代表梁景邦认为,应当建立经销商备案制度和产品销售制度,并制定配套的实施细则,对销售市场进行规范化的管理。他认为,采取销售备案、登记制度,有利于无线电销售市场良性健康发展,又可追根溯源,可为查处违规产品提供保证。

【反方观点】“目前无线电市场的混乱现象,是生产和使用环节造成的。”同是深圳律师协会的律师代表贺倩明则持相反观点,他认为当前主管部门应把重点放在生产和使用的环节,而不是在于销售环节。

- 辩论点三:为对讲机设一段公共频率供免费使用?

【背景】据了解,我市是全国无线电业务发展最发达的地区之一,资源的紧缺性比其他地方更为突出,单对讲机的使用保有量就在20—30万部间,广泛用于政府各部门和社会的各行各业以及个人,如公安、消防、三防、铁路、物业、酒店、娱乐场所、旅游景点管理等部门。但由于各种原因,现有对讲机的使用较为混乱,多达九成以上没有办理使用手续,使用的频率和功率等参数也大大超出国家标准,造成对多种重要业务如航空导航、海事救援、公安调度的干扰,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能否在国家已开放频段的基础上,我市再开放一段频率供公众免费使用?

【正方观点】“我建议放开部分频率资源并提高对讲机功率的限制。”律师代表陈锦伦表示,放开频率资源有五大好处,可以有效地利用现有的频率资源,可以解决中小企业及公众用频难的问题并为之减负,可以促进无线电企业的技术发展,可以让管理层次更加清晰、效果更好,可以用科学频率规划以及相应的技术手段,保证无线电更加有序。

【反方观点】广东中圳律师事务所代表王艺桦认为,目前已经有一个供大家无偿使用的公共频率,基本上可以满足一般用户的需求,如果增加公共频率,势必会造成更多的干扰因素,无法有效地保证重要领域,因此不能盲目的再增加。“深圳对讲机的滥用、混乱局面决定了加强监管机制的必要性。”